+

组织建设>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组织建设 > 党员发展 > 正文

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5个阶段25个步骤

编辑:任玉英       时间:2026-07-25       浏览量:


发展党员工作承担着为党的队伍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巩固壮大党的组织力量的核心职责,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吸收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新鲜实践经验,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在整体流程框架设计上,当前发展党员工作总的流程仍划分为5个阶段、25个步骤,保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各环节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优化调整。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阶段(包含2个步骤)

第一步: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学习工作经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等基本情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包含4个步骤)

第三步: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四步: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党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第五步: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名正式党员。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

主要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谈心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六步: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包含5个步骤)

第七步: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

确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第八步: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第九步: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宜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步: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政治审查时,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步:开展集中培训

主体:基层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3天或者不少于24个学时

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有关党内法规、党的历史。

注意: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包含7个步骤)

第十二步:党支部委员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第十三步: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

要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四步: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第十五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时间:应当在一个月内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六步: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十七步:上级党委审批

方式: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时间: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

注意: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重要事项。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八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便于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包含7个步骤)

第十九步: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步:入党宣誓

时间:一般在批复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一个月内。县级以上党委可以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宣誓。

组织:基层党委或者党支部(党总支)。

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第二十一步: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方式。

时间:预备期为1年

目的:引导其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二步: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第二十三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准备: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1)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2)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3)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步: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3个月内

要求: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二十五步: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注意: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学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第七学科楼    邮编:201418 电话:021-60873128

版权所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沪公网安备31012002003754号    沪ICP备090001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