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文件
城建学院 [ 2020 ] 04 号
实验中心耗材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控制耗材经费使用成本,经过多年运行,在学院原实验材料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实验耗材:是保障学院本科实验教学所需实验材料。
第三条 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本学院本科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使用等事宜。
第四条 若因学院管理体制与本制度相关联的制度有改变时,本制度另行修订。
第二章 管理方式
第一条 “一保证”:保证实验工具、材料,试件品种齐全对路,不断档,使实验正常运行。
第二条 “二个水平”:做到全面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勤俭水平。
第三条 “三相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第三章 入库与领用
第一条 工具、材料、试件等耗材采购后,进入实验中心应进行验收入库工作。发现短缺、损坏、或与申请不符等情况,必须立即联系相关采购负责人。验收完毕应及时按要求登记,并摆放入库。
第二条 领用时应办齐领用手续,登记入册。每学期结束前应对实验室工具、材料、试件等耗材进行清点记录。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及材料应登记入帐,每学期清点后登记注册,并做好统计工作,提出下学年材料易耗品计划,及时补充,使实验正常运转。
第四章 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