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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6-09-09       浏览量:

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

实验中心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中心日常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程序,保证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结合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中心全体教职工。

三、请假审批权限

(一)半天以内(含半天)请假

1. 请假时间为半天以内(含半天)的,应提前填写《实验中心请假单》。

2. 请假人说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后,报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

3. 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岗。

4. 请假结束后,请假单由实验中心存档备案。

(二)一天及以上请假

1. 请假时间达到一天及以上的,应按照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人填写学校统一制发的《请假审批表》(或人事处规定的请假单)。

3. 经学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部主任审批。

4. 审批完成的请假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报送学部办公室主任留存备案。

四、请假要求

1. 教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离岗后补办手续。

2. 突发疾病或紧急事务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并在返岗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 请假期间应妥善安排本人承担的实验教学、设备管理、安全巡查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 实验室安全员、资产管理员、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请假时,学校学部有任务安排,应明确工作交接人员。

五、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人事处有关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部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中心副主任负责解释。


附录1:实验中心请假单


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实验中心请假单

填写日期:

姓名


部门


工号


职务/职称


请假时间:      

申请理由:

所在部门审批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

期:

备注:







附录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请假单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请假单

填写日期:

姓名


部门

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

工号


职务/职称


请假类别: 探亲假 生育假

工伤假 出国(境)

请假时间:       日至       日,共  

申请理由:

所在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期:

人事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期:

校领导审批意见:


校领导签字:

期:

备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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