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
实验中心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中心日常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程序,保证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结合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中心全体教职工。
三、请假审批权限
(一)半天以内(含半天)请假
1. 请假时间为半天以内(含半天)的,应提前填写《实验中心请假单》。
2. 请假人说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后,报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
3. 经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岗。
4. 请假结束后,请假单由实验中心存档备案。
(二)一天及以上请假
1. 请假时间达到一天及以上的,应按照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人填写学校统一制发的《请假审批表》(或人事处规定的请假单)。
3. 经学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部主任审批。
4. 审批完成的请假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报送学部办公室主任留存备案。
四、请假要求
1. 教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离岗后补办手续。
2. 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务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并在返岗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 请假期间应妥善安排本人承担的实验教学、设备管理、安全巡查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 实验室安全员、资产管理员、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请假时,学校学部有任务安排,应明确工作交接人员。
五、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人事处有关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部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中心副主任负责解释。
附录1:实验中心请假单
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实验中心请假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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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号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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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
申请理由: |
所在部门审批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 日 期: |
备注: |
附录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请假单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请假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部门 | 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 |
工号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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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事 假 □病 假 □探亲假 □生育假 □婚 假 □丧 假 □工伤假 □出国(境)□其 他 |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申请理由: |
所在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
人事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
校领导审批意见:
校领导签字: 日 期: |
备注: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