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时/学分 | 开课 学期 | 任课教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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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程 | GB02002005 | 工程伦理与新时代强国建设使命 | 16/1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必修 |
| GB020020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2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必修 |
| GB01902004 | 通用学术英语 | 32/2 | √ |
| 外国语学院 | 必修 |
| GB01902006 | 学术英语演讲与展示 | 16/1 |
| √ | 外国语学院 | 必修 |
| GB00902001 | 人工智能基础(理工类) | 32/2 | √ |
| 智能技术学部 | 必修 |
| GX03602001 | 研究生体育 | 32/2 | √ |
| 体育教育部 | 选修 |
专业基础课程 | 数学类课程 | GB01802001 | 应用数理统计基础 | 16/1 | √ |
| 理学院 | 2 学分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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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X01802001 | 数值计算 | 1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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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课程 | ZB01102009 | 连续介质力学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4 学分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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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B01102010 | 工程智能监测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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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ZB01302005 |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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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B01302001 | 现代安全管理与应用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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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54 | 智能检测与灾害控制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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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05 | 可燃性理论与智能烟气诊断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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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09 | 气体粉尘爆炸防治学(产教融合)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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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10 | 化工过程安全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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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55 | 火场鉴证与事故调查 | 16/1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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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11 | 安全行为学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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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12 | 通风除尘与净化(产教融合)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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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18 | 职业安全与健康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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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22 | 火场人类行为学与疏散设计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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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102076 | 科研伦理与AI辅助学术规范 | 16/1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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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02 | 高等混凝土结构理论及应用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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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32 | 高等钢结构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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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502037 | 土木工程人工智能新技术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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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33 | 组合结构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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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X01302008 | 化学物质热危险性分析与评价 | 32/2 | √ |
| 城建生态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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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环 节 |
| 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 | 2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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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次(具体要求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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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实践 | 6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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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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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全体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参加研究生院主办的讲座和沙龙不少于3次,研究生主讲的讲座和沙龙不少于1次。采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考核卡》进行考核,考核卡每次活动须主办单位盖章方有效。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专业实践应有明确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研究生要在第四学期末之前提交企业实践证明,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专业实践特指:(1)从事导师主持或主要参与、科技处认定的在研横向课题,该课题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且经常走进对接企业接触实践;(2)若导师无在研横向课题,学生必须进入学校认可的专业学位实践基地进行企业课题研究。具体要求依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环节要求及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是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两种成果形式,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其中一种申请学位。
1.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聚焦本行业领域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前景,形成具有一定先进性或创新性、实践指导性或可直接应用或可为形成解决方案提供支撑的理论或技术成果,以应用研究型专题论文呈现,体现学位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承担专业研究工作或工程实践的能力。
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其中,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须有企业专家参与。
(1)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是工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的专业研究。选题应具有实用性,主题鲜明具体、可操作性强,符合伦理规范,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工程应用价值。
硕士研究生结合专业实践内容,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在第三学期提交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来源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主要研究思路、研究内容、拟采取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进度计划、已有研究基础和条件等。开题答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进行中期考核。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课程情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阶段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进行说明,并对下一阶段的研究内容和工作计划进行阐述。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后续工作。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作为中期考核的必要条件。没有进行学术沙龙报告的学生,中期考核视为不合格。
(3)学位论文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
学位论文撰写应恪守科研和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建立良好学术风尚,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单位须对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性检测。对于涉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和处理。学位论文检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
2.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应聚焦工程实际需求,通过学位申请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具有应用性、先进性的成果,主要以实体或工程形象展示形式呈现。体现学位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运用科学方法、技术手段、人文和环保知识等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期考核、实践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其中,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实践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均须有企业专家参与。
(1)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实践成果的选题应源于本行业领域的工程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新颖性,鼓励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突破前沿工程瓶颈问题。申请学位的实践成果可以是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或者方案设计的形式,也可结合相关类别和领域情况选用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硕士研究生结合专业实践内容,进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工作,并提交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实践成果可行性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工程背景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系统梳理、需求分析、拟采取技术路线、预期应用效益、研究进度计划、已有研究基础和条件等方面。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评审专家组由至少 3 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 1 位企业专家。
(2)实践成果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进行实践成果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须在完成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并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实践成果中期考核,并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实践成果中期考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成果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内容、下一步工作计划与预期成效等。实践成果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后续工作。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3)实践成果展示及评价
学位申请人须提交完整的实践成果验收报告和可验证成果(硬件/软件/标准类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核心技术报告和成果先进性证明。实践成果评价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实践成果评价专家组,对实践成果的先进性、功能和性能指标、创新性、应用成效及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并出具成果评价意见。成果评价专家组由至少 3 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 1 位企业专家。
(4)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
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撰写应恪守科研和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建立良好学术风尚,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质量,培养单位须对拟申请实践成果答辩的所有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进行学术规范性检测。对于涉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践成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和处理。
八、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双盲”评审、答辩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实践考核和论文答辩或学位实践成果答辩,经审核通过,获得本领域工程硕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其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位申请授予科研成果要求参照对应科研成果文件要求归档执行。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工作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